浅谈探望权法律制度

写作类型和用途:论文;文章题目:浅谈探望权法律制度;写作要求:毕业论文由题目、摘要、目录、正文、参考文献、注释、附录等部分组成;

题目:浅谈探望权法律制度

摘要:

本文以我国现行婚姻法为基础,通过对探望权法律制度的分析,探讨探望权的定义、性质、法律效力以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。同时,本文还将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,对我国探望权法律制度提出一些改进建议。

目录:

一、引言

二、探望权的定义与性质

三、探望权的法律效力

四、探望权在实践中的问题

五、国外探望权法律制度的借鉴

六、我国探望权法律制度的改进建议

七、结论

正文:

一、引言

探望权,是指父母离婚后,一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探望子女的权利。探望权是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然而,在实际操作中,探望权的行使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,如父母双方的矛盾、子女的意愿、社会观念等。因此,完善探望权法律制度,对于维护家庭和谐、保护子女权益具有迫切现实意义。

二、探望权的定义与性质

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,一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探望子女的权利。探望权是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探望权具有以下性质:

1. 身份权: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,是一种身份权。

2. 相对权:探望权是相对于另一方父母而言的,双方都具有探望子女的权利。

3. 请求权:探望权是权利主体请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权利,具有请求性质。

三、探望权的法律效力

探望权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1. 双方父母的权利义务:离婚后,双方父母都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同时也有义务互相配合、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。

2. 子女的权益保障:探望权的设立,旨在保障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然能够与父母保持联系,充分感受父母关爱。

3. 法律强制力:探望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,具有强制执行力。如对方父母不配合探望,权利主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对方履行义务。

四、探望权在实践中的问题

在实践中,探望权的行使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,如父母双方的矛盾、子女的意愿、社会观念等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:

1. 父母双方矛盾:离婚后,双方父母可能因为怨恨、不满等原因,相互抵制对方探望子女,导致子女权益受损。

2. 子女意愿:子女可能因为情感、学业等原因,不愿意接受父母的探望,造成探望权的行使困难。

3. 社会观念:部分社会观念认为,离婚家庭子女的探望权无关紧要,甚至对子女成长产生负面影响,导致探望权被忽视。

五、国外探望权法律制度的借鉴

1. 美国:美国法律规定,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双方应协商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。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,法院将根据子女利益作出裁决。

2. 英国:英国法律规定,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权探望子女,双方应尽量协商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。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,法院将根据子女最佳利益作出裁决。

3. 德国:德国法律规定,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权探望子女,双方应共同行使子女抚养权。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,法院将根据子女利益作出裁决。

六、我国探望权法律制度的改进建议

针对我国探望权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,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:

1. 提高法律地位:将探望权纳入《婚姻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探望权的法律地位,强化法律保护。

2. 明确规定: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、时间、地点等作出明确规定,便于双方父母协商和法院裁判。

3. 强化法律执行:对于拒不履行探望义务的父母,加大法律惩处力度,保障探望权的顺利行使。

七、结论

探望权是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我国现行探望权法律制度存在一定问题,建议从提高法律地位、明确规定、强化法律执行等方面进行改进,为子女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。